本文集中梳理近期出台的中央预算中《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文明确该政策支持范围以及从企业申报实操需求出发聚焦 “申报主体与流程、资金属性、审核重点” 三大核心维度,可直接参考申报。

申报主体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需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如重点行业节能改造、煤炭清洁替代、循环经济降碳、低碳示范项目等),且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需已完成备案、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前期手续,且为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或试运行项目不予受理)。
一般项目:重点行业节能改造、煤炭清洁替代、循环经济降碳、低碳示范项目等,补贴比例通常为核定总投资的20%。 若项目属于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清单,补贴比例可达30%。
特殊项目: 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仅限政府投资),按区域分档补贴:东部60%、中部70%、西部及东北地区80%。 单个项目上限: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重大示范项目可突破上限。
需要提前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获取唯一项目代码。 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包括项目必要性、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绩效目标、资金保障证明等。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线上申报,并同步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经县级、省级审核后上报国家发改委评审。
1.项目的资金工程设备及融资方案;
2.项目具体建设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的实施工期及进度安排,以确保计划新开工或在建状态;
3.具有可量化显示的减碳成效数据,包括能耗下降比例,年综合能耗 1 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必须附节能诊断报告等核心验收指标等。
需注意,申报窗口期通常为每年3-4月,具体时间以各省通知为准。建议提前准备材料,确保项目合规性和可行性,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依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中明确“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2025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货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2025年9月19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6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6次委务会通过,第38号公布,自2026年3月1日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6年1月15日也发布了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加大中国银行绿色固定资产贷款、绿色流动资金贷款、绿色贸易贷款、绿色贸易融资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设计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落地。


来源:诺蒂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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