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建立和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本文汇总江浙沪地区补贴政策,具体项目涵盖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
江苏
依据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年2月6日
政策有效期:2025年度-2027年度
发布方: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列入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近零碳工厂,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依据文件: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盐政发〔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年2月6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6年度
发布方:盐城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厂,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省工信厅认定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浙江
依据文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3日
政策有效期:2023年度-2026年度
发布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目录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依据文件: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实施方(2024―2026年)的通知-嘉政发〔2024〕6号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5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6年度
发布方:嘉兴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奖励。
依据文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年1月31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企业(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等)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依据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53号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政策有效期:2023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市政府办公厅
具体项目:绿色低碳工厂
对获评2023—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进档的予以补差)。
依据文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8日
政策有效期:2023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湖州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
依据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2日
政策有效期:2021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丽水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
对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80万、省级20万元奖励。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依据文件: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2022-2025)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22〕48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1日
政策有效期:2022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海宁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依据文件: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4〕41号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平湖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绿色工厂或绿色园区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文件: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义政发〔2023〕53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2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6年度
发布方:义乌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金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升档奖励的,补差计奖)。
依据文件: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发〔2024〕62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6年度
发布方:永康市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依据文件: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镇政发〔2023〕34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政策有效期:2023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首次获评市级、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
依据文件: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年3月7日
政策有效期:2024年度-2025年度
发布方: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具体项目:绿色低碳工厂
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上海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3日
政策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
发布方: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具体项目: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依据文件:宝山区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4年4月7日
发布方:宝山发展改革委
具体项目: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零碳数据中心
对获评市级及以上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零碳数据中心的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嘉定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专项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嘉经规〔2024〕3号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2日发布
政策有效期:2029年9月12日
发布方: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市级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浦发改规〔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政策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发布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园区项目,上海市绿色制造示范的单位,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的单位,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或市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和零碳示范单位,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松府规〔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发布
政策有效期:2026年5月31日
发布方:松江区政府办公室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或市级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设计的企业,按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补贴。其中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市级绿色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市级绿色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市级供应链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市级绿色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发改规〔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政策有效期:2026年11月30日
发布方:徐汇区发展改革委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成功创建国家级或市级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设计的企业,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金山区关于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金经委规〔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政策有效期:2028年12月21日
发布方: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获评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或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市、区两级最高给予7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按照5万元/个,单年度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杨浦区工业通信业服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杨商务委规〔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政策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
发布方:杨浦区商务委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获评国家级、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青经规〔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政策有效期:2028年12月31日
发布方: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对获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园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园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对获评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
依据文件:奉贤区产业绿色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奉经〔2023〕29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政策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
发布方: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具体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首次认定的“绿色园区”,国家级奖励50万元、市级五星级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国家级奖励20万元、市级五星级奖励10万元、四星级奖励5万元;首次获得“绿色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上述资金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的通知静发改委规〔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5日
政策有效期:2028年2月19日
发布方:静安区发展改革委
具体项目:节能减排降碳能力建设
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钛和认证
编辑:陈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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