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收听语音播报 ↓
本月资讯
国家:
1.习近平就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重要指示(10.18)
2.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并发表重要讲话(10.23)(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3.发改委: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10.30)(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4.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10.23)(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5.工信部:加快研制一批碳足迹核算标准(10.23)
6.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碳配额预分配、核定、清缴工作方案(10.17)
7.国家能源局:新版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10.9)(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8.国家能源局: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共5836个(10.9)
9.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10.8)
10.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环境分区管控总纲意见(10.10)
11.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意见(10.9)
12.生态环境部: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17)
13.三部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10.17)
14.工信部:推动工业互联网与绿色可再生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方向融合应用(10.15)
15.国家能源局通报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10.21)
16.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10.22)
17.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计划工程项目投资超1万亿元(10.22)
18.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0.31)
19.国家能源局: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超2亿千瓦(10.31)
20.国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10.28)
21.发改委等两部门: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管理工作(10.31)
地方:
1.北京印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10.9)
2.江苏南通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10.11)
3.江苏南通印发(近)零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10.29)
4.安徽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10.10)
5.安徽安庆开展2024年第二批智能工厂申报认定工作(10.24)
6.广东:独立储能电站试行电费补偿机制(10.10)
7.山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0.10)
8.山西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10.25)
9.内蒙古出台19条措施为能源科技发展提供政策保障(10.14)
10.内蒙古发布5.2GW市场化消纳项目清单(10.23)
11.河南: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10.15)
12.河南南阳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10.15)
13.浙江宁波:家庭屋顶光伏将取消补贴(10.16)
14.湖南益阳发布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10.23)
15.上海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绿色项目(10.29)
16.上海:到2026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10.30)
17.宁夏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设清单(10.31)
习近平就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是党中央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着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打造全国性、功能性的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推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并发表重要讲话
当地时间10月23日上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在喀山会展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提到要建设“绿色金砖”,做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中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优质产能,为世界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中方愿同金砖国家拓展绿色产业、清洁能源以及绿色矿产合作,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充实合作“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
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方案》聚焦破解关键短板制约,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将有力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对于支撑“十五五”开展碳排放双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工信部:加快研制一批碳足迹核算标准
10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今年新培育国家绿色数据中心50家,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平均值超过50%。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前三季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17亿吨,预计全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94%。绿色发展动能加快培育,目前国家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已超过18%,预计全年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总产值近万亿元,1—9月新接绿色船舶订单的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达75.9%。下一步,工信部将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出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碳配额预分配、核定、清缴工作方案
近日,《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其中对预分配配额、核定配额、配额清缴、保障措施等做出要求。重点单位可使用CCER抵销2023/2024年度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
国家能源局: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投资主体、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给出有关新规。其中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国家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持续发展的制度机制,各地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等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独立或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公平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国家能源局: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共5836个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2024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5836个,其中风电项目70个,光伏发电项目5742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86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656个),生物质发电项目24个。
国家能源局: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
10月8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意见,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规则》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设立、注册、运行、结算和监督管理等。明确独立储能、自备电厂、虚拟电厂等“发用一体”主体,在结算时段内按综合上网(下网)电量参与发电侧(用户侧)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费用产生机制上,文件提出,经营主体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能量费用,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未开展现货市场地区按中长期交易规则结算。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环境分区管控总纲意见
10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总纲(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该标准规定了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总则、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省级和地市级行政区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县(区、市)、流域等其他区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可参照标准执行。其中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体系由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总纲、方案编制类、实施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等四类技术指南构成。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绿色产品认证
与标识管理办法意见
10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管理办法》规定了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管理程序,分别按照认证体系、认证实施、认证证书、绿色产品标识、监督管理等环节,规范了管理流程,明确了各监管主体职责,以及各参与主体违反《管理办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由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信息平台并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国际合作。明确了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和标识颜色,对标识使用和标识管理进行了规定。
生态环境部: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其中从加强政策环境影响分析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善和强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项目退役生态修复与治理等5方面提出27项要求。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陆域风电、光伏发电专项规划或具有规划性质的开发建设方案(清单、计划),审批机关不得予以审批。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建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新建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
三部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是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答记者问时,三部门发言人提到: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可以试点征收水资源税。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绿色税制”。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为主体“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工信部:推动工业互联网与绿色可再生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方向融合应用
10月15日,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其中提到工业互联网与绿色可再生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方向的融合应用,将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措施的优化升级,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指南旨在遵循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电力生产、供应、装备制造及工程施工等全链条各环节的广泛应用,助力加快电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总结推广融合创新应用成果,为电力企业提供轻量化、可复制、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国家能源局通报
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
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公开通报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包括:(1)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限普遍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度;(2)违规扩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红区,限制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3)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平接入电网;(4)未按规定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增加个人户用光伏项目备案负担;(5)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交由业主投资自建,增加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成本;(6)结算分布式光伏电费时限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7)违规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造成分布式光伏市场壁垒。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77亿个。其中,风电1.11亿个,占23.17%;太阳能发电7044万个,占14.76%;常规水电2.56亿个,占53.66%;生物质发电3952万个,占8.28%;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62万个,占0.13%。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23.19亿个。其中,风电7.93亿个,占34.19%;太阳能发电4.84亿个,占20.86%;常规水电8.85亿个,占38.16%;生物质发电1.56亿个,占6.71%;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90万个,占0.08%。2024年9月,全国交易绿证4487万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2068万个);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交易绿证3.59亿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1.85亿个)。
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
计划工程项目投资超1万亿元
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在会上介绍说,经过6年的实践,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国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计划建设3700余项工程项目,投资超过1万亿元。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文件规定了废光伏设备拆卸、收集、运输、贮存、拆解、综合利用和处置过程中污染控制技术要求。适用于废光伏设备处理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光伏设备综合利用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厂选址、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参考。
国家能源局: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超2亿千瓦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2.1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797万千瓦,风电新增391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1.6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37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突破2亿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7.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4.7%,其中,水电装机4.3亿千瓦,风电装机4.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7.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
国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应
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10月28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均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要优先租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发改委等两部门:
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管理工作
10月31日,国管局、国家发改委等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节能降碳项目范围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确定。在项目审批方面提出,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工程咨询单位、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文件,按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有关要求,其他申请文件也应符合行业相关规定。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部门审批。
北京印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
10月9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其中提到:重点碳排放单位可用于抵销的碳减排量包括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鼓励优先使用本地产生的碳减排量。1吨碳减排量可抵销1吨碳排放量。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外项目产生的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市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该单位年度碳排放量的2.5%。鼓励优先使用河北省、天津市等与本市签署生态环境、可再生能源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的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碳普惠项目涉及交通、建筑、园林绿化、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等领域。
江苏南通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
10月11日,《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提到:重点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六大行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示范和应用,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江苏南通印发(近)零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10月29日,《南通市(近)零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提出(近)零碳建设以构建温室气体核算能力为基础,重点围绕能源供给零碳化、产业发展绿色化、减污降碳协同化、运营管理数智化开展建设工作。遵循源头减碳和过程降碳的基本路径,结合南通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2个方向,开展(近)零碳产业园区试点工作。立足南通6大重点产业集群和16条优势产业链,在船舶海工、高端纺织、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企业,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二氧化碳减排、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碳交易、直接涉碳类认证、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等重点任务,开展(近)零碳制造业工厂建设。
安徽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10月10日,《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其中从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建设“无废城市”保障能力等七方面提出17项重点任务。到2027年,累计培育绿色工厂700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3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0家。推荐一批“无废企业”“无废园区”典型案例。
安徽安庆开展2024年
第二批智能工厂申报认定工作
10月24日,《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申报重点:(一)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两大千亿级主导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招商引资新投产企业等;(二)装备制造、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膜塑料及刷业、生物医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等特色产业的县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存量企业等。
广东:独立储能电站试行电费补偿机制
10月1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独立储能电站试行电费补偿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截至时间为10月18日。其中指出,独立储能电站可获得的电费补偿金额根据补偿标准和月度可用最大容量确定,其中年度补偿标准统一为100元/千瓦(含税)。《通知》明确指出电费补偿机制适用范围。独立储能电站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电费补偿:一是获得国家或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二是纳入2023年至2025年的年度计划且在2025年底前进入商业运营的独立储能项目。独立储能项目实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电网企业按月向独立储能电站支付电费补偿金额,支付资金由广东省尖峰加价电费承担。
山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0月10日,山西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强化源头预防,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等任务。依托采煤沉陷区、盐碱地等区域,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促进能源产业科学发展。工业类开发区围绕发展定位加快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推进废水、废气、废渣等集中集约治理以及能源梯级利用,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支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助力高水平承接京津冀和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区域产业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加快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山西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能源领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加大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推动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行动计划》提出,着力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明确深入实施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从严从紧实施节能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要求,各市能源局要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内蒙古出台19条措施
为能源科技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10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从实施重大科技攻坚任务、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育高水平创新人才、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举措。在实施重大科技攻坚任务方面提到:推动储能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方向科技突围;推动氢能关键装备自主可控、制取效率高和长距离大规模安全储运方向科技突围;推动新型电力系统高占比新能源、柔性智能电网、高比例绿电消费方向科技突围;推动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利用和高效灵活发电方向科技突围;建立重大示范项目培育机制。
内蒙古发布5.2GW市场化消纳项目清单
10月23日,内蒙古发布通知,同意实施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5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等10个市场化项目,配建新能源总规模523.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18万千瓦、光伏项目105.52万千瓦。
附件: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清单
河南: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10月15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加快推动传统能源转型,有序推动高效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统筹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积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拓展外电外气入豫通道,加快油气、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加强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稳妥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27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0%左右;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25%左右。
河南南阳印发
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10月15日,《南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从建立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大力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能力建设6方面提出20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到:试点周期内,新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5家、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家。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
浙江宁波:家庭屋顶光伏将取消补贴
10月16日,宁波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4日。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全市范围内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市级财政按照单户居民不超过1200元/年的标准设置补贴上限;2025年1月1日起并网的,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二)全市范围内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
湖南益阳发布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0月23日,《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提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等5项重点任务。开展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依托南县国家“整县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在居民生活、交通枢纽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既有和新建建筑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益阳市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开展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
上海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绿色项目
10月29日,《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印发。文件明确,项目库是项目主体绿色贷款授信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主体开展金融活动绿色认定的重要参考。入库项目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对入库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入库的绿色项目包含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适应气候变化、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产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绿色化、绿色服务等领域。项目入库有效期为2年。
上海:到2026年
“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
10月30日,《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正式印发。明确到2026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提出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等十项重点任务。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三期等7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成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炉渣利用、10万吨PET再生塑料等项目,推进退役风电及光伏组件循环利用和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无废城市”区域共建,建立建筑垃圾联防联治机制,开展危险废物跨省(市)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建立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
宁夏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设清单
10月31日,宁夏发布关于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设清单的通知。各市共报送试点项目13个共35万千瓦。提出要合理共享收益,保障农民利益,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生态保护,及时总结经验等。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
编辑:陈美珊
往期推荐
免责声明:
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与分享,报告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所有,由中和碳研究院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我们
公司简介
中和碳(北京)有限公司集合各界专业资源,深入研究双碳相关部署,主动服务和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通过专题培训、产业咨询、峰会论坛、投资建设、国际贸易等形式,探索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展方向,城市更新,产业园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绿色农业等问题,为地方政府、企业机构发展提供服务和智力支持。